华宁煤集团是宁夏自治区优势骨干国有重点企业,承担着国家重点项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主要建设任务,经营范围涉及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化工、煤炭深加工、电力等13个行业。“十一五”期间,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在自治区政府和神华集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和神华集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节能量18万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下降45%”和“主要污染物SO2、COD分别下降10%”的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适时调整发展思路,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在煤炭产能逐年大幅攀升、煤化工产业开发建设初具规模、煤炭深加工产业链逐渐延伸的基础上,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了国家、自治区政府和神华集团“十一五”节能减排考核指标。
一、“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取得的主要成绩
超额完成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十一五”期间,在自治区政府和神华集团的正确领导下,神宁集团紧紧围绕“节能量18万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下降45%”的约束性节能考核指标,“主要污染物SO2、COD分别下降10%”的减排考核指标,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完成节能量188395.64 吨标准煤,完成考核指标的104.66%,万元产值能耗1.1185吨标准煤/万元,较2005年下降47.06%; SO2减排量725吨,减排率10.11%,COD减排量625吨,减排率19.14%,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减排考核指标。
结构节能减排取得新突破。大力发展安全高产高效矿井、现代化煤化工和无烟煤高端深加工产业,建成了羊场湾等一批千万吨现代化矿井,25万吨/年甲醇、60万吨/年甲醇、53万吨/年烯烃等煤化工项目,6000吨/年机械化自动化活性炭中试生产线和1000吨/年炭活化一体科研实验线,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2.113吨标准煤/万元,降低到2010年的1.1185吨标准煤/万元,万元产值能耗大幅降低。
管理节能减排再上新台阶。建立了集团二级单位、基层车间、科队三级节能减排管理体系,修订完善了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设立了专职管理机构和专业监测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监测、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管理,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责任落实纳入“五型企业”综合绩效中统一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做到了指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技术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完成了金能、汝箕沟、乌兰煤矿瓦斯发电站项目,年利用瓦斯6066万米3, 发电8200万度,实施瓦斯发电余热供暖改造,年节约燃煤4000余吨;新建矿井推广应用太阳能洗浴系统,年可节约原煤13500余吨;大力实施大型机械设备变频控制改造和供电系统无功就地补偿,提高能源利用率;积极推进矿井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工程,已建成矿井水深度处理站两座,在建6 座,进入设计阶段 3座,现阶段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52 %,全部建成后矿井水日处理量达18万立方米,处理率100%,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煤化工、煤炭深加工板块大力推行多联产模式,实现工业水循环利用、工业余热综合利用。
连续两年被评为宁夏自治区节能降耗先进单位。经国家发改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考核,2008年、2009年集团公司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节能降耗先进单位,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特别嘉奖。2009年度还被评为银川市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目前已通过自治区政府对集团公司201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完成了年度和“十一五”节能指标,能耗指标、节能幅度和节能管理在自治区19户千家企业处于领先,受到自治区考核组的高度评价,为自治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
总结神华宁煤集团公司“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工作,主要做法是:
1、加强节能减排组织机构建设,为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自治区政府和神华集团“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和安排部署,神宁集团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集团公司在科技发展部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在专业化公司设立了检验中心和环保中心等专业化服务机构,二级矿、厂、公司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基层科队、车间设立兼职管理人员,健全了管理机构。,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考核指标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2、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
“十一五”期间国家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等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进一步明确了节能减排在国家的战略地位。神宁集团各级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下发了《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节能降耗考核及奖惩办法》、《计量管理规则》、《计量管理标准化考核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及奖惩办法》、《主要耗能设备定额管理办法》、《节能减排专项管理办法》、《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等8个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3、加强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奖惩,提升节能减排管控水平
每年年初,按照自治区和神华集团各产品能耗考核指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结合二级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有关单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管理重点和措施手段。各有关单位再将指标分解落实到科队、车间,并报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备案。依据国家《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制定了神宁集团《节能降耗考核及奖惩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及奖惩办法》。年度内对所属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抽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将节能减排考核结果纳入集团公司“五型企业”建设综合考评,严格落实奖惩,推动了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稳步开展,提升了管控水平。
4、积极开展能效对标,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各主要厂矿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主要工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确定了集团公司主要产品管控性能效指标7个,通过对标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降低了单位产品能耗,特别是煤炭生产综合能耗和电耗能效指标下降幅度较大,降低了产品能耗成本。
5、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十一五”期间,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促进了节能减排,每年度将节能减排目标和指标下达到所属企业,通过强化考核力度,加强了能源消耗强制性指标管理和控制。完成了金能、汝箕沟、乌兰煤矿瓦斯发电站项目,年利用瓦斯6066万m3, 发电8200万kwh,节能量为25420吨标煤。汝箕沟瓦斯发电余热供暖锅炉代替一台10吨燃煤锅炉,年节约燃煤4000余吨。红石湾矿太阳能洗浴系统替代6T燃煤锅炉洗浴系统运行正常,年节约5500吨原煤;麦垛山煤矿推广应用太阳能洗浴系统代替10吨燃煤锅炉,年节约燃煤8000余吨。在枣泉煤矿成功实施了空压机变频改造和矿井井下供电无功就地补偿,矿区主要变电站应用动态无功补偿(SVC)。实施了各项节能技术后,原煤生产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10.83千克标准煤/吨下降到2010年的3.48千克标准煤/吨,是全国平均水平7.78千克标准煤/吨的44.73%。实现了对标管理,大大降低了产品能耗成本。
6、依靠技术进步,降低煤化工和深加工新兴板块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
煤化工项目在设计建设中采用统一规化、集中布置、分期建设的原则,贯彻节能和环保的要求,公用工程整体与工业装置配套规划设计,一期污水设计最大处理能力36000m3/d,工业装置正常生产状态下处理量21600m3/d,回用量16272 m3/d,年减少COD排放908吨,减少外部取水524.4万m3,复用率达到75%。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消化、吸收引进技术,推动技术再创新。25万吨甲醇项目采用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该工艺技术首次在煤化工领域工业示范,生产设计能耗2.13吨标煤/吨,2007年6月试车。试生产期间,由于气化炉废锅结渣严重,单台气化炉平均运行负荷仅61.8%,甲醇单位产品能耗高达3.19吨标煤。集团公司在组织专家研讨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投入4400万元,对德士古气化炉废锅工艺进行了技术改造。改造后气化炉运行负荷由61.8%提高到100%,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甲醇生产综合能耗为1.91吨标煤,与设计能耗相比降低0.22吨标煤。
7、规范节能减排专项管理,提升技术节能减排水平
下发了《节能减排专项管理办法》,规范了专项申报、立项、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并对脱硫除尘器的技术参数提出了除尘效率大于99%、脱硫效率大于90%)限制性指标,引进两级除尘脱硫装置,为SO2、烟尘的达标排放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减排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10575.27万元,实施以节电(SVC)、淘汰高耗能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关停总蒸吨256吨的采暖锅炉30台,年节约燃煤5万吨,减少SO2排放358吨。完成了《煤矿能源平衡测试》及集团公司层级的《节能技术标准》编制下发工作,提升了技术节能水平。
8、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关闭、分离高耗能企业
银北老矿井大力实施以“一优三减两提高”(优化生产系统,减头、减面、减人,提高安全可靠程度、提高生产效率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技术改造,高瓦斯、突出矿井实现了一井一面(白芨沟矿、汝箕沟矿)和一井两面(金能公司、乌兰矿、焦煤公司)生产格局,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宁东新矿区大力发展特大型安全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陆续建成了羊场湾矿、枣泉矿、清水营矿、梅花井矿等千万吨级特大型现代化矿井,原煤生产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快车道。大力发展现代清洁煤化工和无烟煤深加工,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炭基材料基地。将高耗能企业贺兰山铁合金公司与集团公司完全剥离;关闭众利达电力公司矸石电厂,关闭乳化炸药生产线一条,高耗能企业的剥离和关闭,使集团公司减少能耗17.9万吨标煤,减少SO2排放千余吨。
9、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政策宣传,提高全员节能减排意
将国家“十一五”期间先后下发的法律法规转发给所属各单位,通过电视、报纸、刊物、网站等媒体大量宣传和组织培训,培育了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节能减排队伍,极大的激发了全员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每年通过节能宣传周活动,围绕国家确定的活动主题,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开展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咨询、神宁集团面临的节能减排形势、知识竞赛、能源短缺体验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全体员工对节能减排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