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也即人们简称的“大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要求该计划参与的各个部门拿出落实的工作方案。
“工信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积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早在去年6月中旬,即召开部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前部署工业领域相关工作。”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表示。
杨铁生进一步解释,为更好地落实“大气十条”重点工作,在经过三次部长办公会和两次部长专题会后,工信部印发了《工信部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内部分工》(以下简称《内部分工》),对涉及工信部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
重点工作分工涉及工信部牵头的工作有9项,参与配合的工作有23项,相关工作有25项。对上述57项工作,工信部明确了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抓紧开展了工作。
为此,专访了杨铁生。
能耗作为淘汰落后产能的新思路
笔者:从您介绍《内部分工》的制定过程来看,工信部高度重视雾霾的治理。
杨铁生: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来看,我国还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长期以来的粗放化发展模式导致了我们的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特征非常明显。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来看,工业还是主要的排放源。我认为,大气污染物的末端治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前端的控制,即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这样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笔者:《行动计划》第二条即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其中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很重,而落后产能的污染物排放量都很大。对此,工信部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
杨铁生:我们去年向各地下达了19个工业行业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分三批向社会公告了19个工业1569户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要求在2013年底前彻底拆除公告的落后生产线。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今年要提前完成“十二五”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这一任务很艰巨。为此我们将落实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公告名单,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地淘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机制上,过去我们往往以规模和装备大小判定该产能是否属于落后产能,但通过多年的上大压小,继续如此标准淘汰的空间已经很小了,也造成一定规模的产能过剩。未来,我认为应该更多的利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作为判断落后产能的依据。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利用能耗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的新机制,并选择产能过剩严重、能源消耗较大、工序流程较短的电石、铁合金等行业开展试点,提出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
五项措施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笔者:在《行动计划》的第三条即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其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是重要内容。对此,工信部有哪些具体的落实措施?
杨铁生:在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五项具体措施。首先,我们在去年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焦化、石化和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推广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到2017年底,实现年削减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25万吨、氮氧化物24万吨、工业烟(粉)尘1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7万吨。
其次是编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指导“三区十群”等重点地区编制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提高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重点行业清洁发展水平。目前已经编制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重要行业清洁技术推行方案,引导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绿色升级改造。该方案正在面向社会征集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
第三,编制工业用煤高效清洁技术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方案。鉴于我国富煤、少气、缺油的能源现状,从能源安全战略看,煤的清洁高效利用将是解决化石能源污染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组织筛选一批推广潜力大、节煤效果好、污染物排放少的高效清洁用煤工艺技术。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和锅炉清洁化高效用煤技术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煤炭使用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方案编制思路已明确,争取近期网上征求意见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