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6月30日在河南省安阳市召开了全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现场会议。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企业以及部分钢铁、热力等企业的9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陈钢局长在会上介绍了近年来我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指出了下一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的要点。陈钢局长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充分发扬在长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融入国家节能减排工作大局,切实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会上杭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代表分别从钢铁、石化行业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老旧电梯节能改造技术和锅炉节能管理等方面介绍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应用示范,浙江、辽宁、江苏、甘肃等4个省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代表介绍了本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工作经验。与会代表参观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余热发电工程节能技术改造现场,并对下一步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运行安全。锅炉、换热压力容器和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具有数量多、增长快、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的特点,节能潜力巨大。截止2009年底,我国共有高耗能特种设备约268.5万台,其中锅炉60.9万台,换热压力容器69.8万台,电梯137.8万台,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高耗能特种设备总量大约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有明确要求。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将对我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