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各地区的水情、水势、水策的宣传,增强广大民众的水危机意识。切勿因为担心引发社会恐慌而人为遮掩濒临危机的水情、水势。
利用好水日、水周、水论坛、节水社区等节点,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平台,加强节水意识、节水技能的宣传普及,开展节水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让广大民众想节水、会节水、能节水。
加强中小学资源环境国情教育,让儿童少年了解水情、水势、水策,增强节水光荣、费水可耻的意识,节水也从娃娃抓起。
有偿才能节水
进一步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实施水资源费制度。一是要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扩大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向农村、农民和农业延伸,改变农业、农村用水不缴纳水资源费的传统。鉴于农业和农民的承受能力有限,以及农业和农民在水权中的特殊地位,为保护农民和农业的利益,可对水资源进行返还。二是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提高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以最大限度地弥补水源地保护水资源的代价和成本。三是要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水资源费向水源地的分配比例,以保护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积极性。
适价才能节水
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价格在节水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完善和执行科学的水价制度。一是要改革和完善供水价格,使之能反映取水、水处理、输配水等实际成本。二是要建立水源差异化的供水价格体系,鼓励和支持利用再生水,实现适水适用,减少对清水的消耗。三是要建立用途、用量、用时差异化的终端水价体系,实行阶梯水价,鼓励广大用户适水适用、限量用水、择机用水。四是要加强对水价制定、计收等程序的监管,防止水价、供水成本“黑箱”、“黑洞”现象。水价听证要更科学、更规范、更透明、参与更广泛、更有代表性。
治污也是节水
强化污水排放达标与收费制度,提高污水处理、水体治理的水平。一是要坚决实施污水达标排放许可制度,根据各类污染源的生产技术、工艺的发展水平及内部污染处理能力等因素,科学、有序地提高污水排放标准,迫切需要改变排放标准低于水体质量标准的不合理状况。二是要强化污水排放收费制度,根据污水处理能力、成本及投资等因素,科学、规范地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为污水处理市场化提供经济基础。三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和实行水体环境或污水第三方治理,积极借鉴和试行PPP等治理模式。
交易也能节水
积极、有序、规范地推进水资源确权,明确以流域为单元、兼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水资源需求的确权思路,在加强水资源总量管控的前提下,探索逐级确权到省、到市、到县、到乡、到村、到社区的确权路径。着力推进水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在加强取水监管、尊重市场规律、尊重流域属性、政府积极引导、社会主导参与的基础上,探索设立规模不等的水权交易市场,推进地区间、用途间、用户间的水权交易,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算账有助节水
树立水资源资产是最可宝贵的自然资源资产的理念,积极有序地推进水资源资产核算。一是明确水资源资产核算的目的。目的在于调查、调价、保护、利用和管理好有限、宝贵的水资源资产,以支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明确水资源资产核算的主体。在现阶段,主体是政府综合部门及相关的水资源主管部门;非政府机构或组织亦可积极地参与其中,提供必要的方法、手段、处理等方面的支撑。三是明确水资源资产核算的内容。应主要包括水资源数量、质量、价值量等方面的变化,以及用途结构方面的变化。四是明确水资源资产核算的账户形态。一般采用增减账户,“期初-其中变化=期末”,核算资产的平衡(赤字或盈余)情况。五是明确水资源资产核算结果的应用。主要用于系统掌握一个地区的水资源资产及其变化情况,并用以考核政府的工作绩效,校正水资源开发利用路径、速度与规模等。
多投入多节水
建立健全节水投入机制。一方面重视节水的“正外部性”特点,加大各级政府财政对节水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对节水设施、节水工程、节水技术的投入力度或补助力度,并注重节水投入或补助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由工业向农业延伸。优先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节水的投入或补助力度,重点增加对农业节水设施、设备、技术等方面的投入、补助力度,大力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另一方面,要通过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调整,为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提供更大、更明确的经营、赢利空间,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投资节水的积极性。在此方面,可参照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的模式。
治水才能节水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治水工作考核,将治水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范畴。适应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的要求和趋势,适应改革干部考核制度的要求和趋势。为此,要强调干部是节水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守护者。对在任干部,要实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评价与考核制度;对离任干部,要实行水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退休干部,实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破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