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一喜一忧:陆上风电调降幅度低于预期,光伏调降高于预期。
发改委曾于今年10月末下发此次《通知》讨论稿,提出了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标杆电价调整方案。相比讨论稿中的方案,此次最终通知陆上风电调降幅度低于预期,而光伏调降幅度高于预期。陆上风电方面,此前预期1-4类风资源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上网电价分别为0.47/0.49/0.54/0.59、0.45/0.47/0.52/0.58和0.43/0.45/0.5/0.57元/度,而最终调整方案为2016年电价为0.47/0.5/0.56/0.6、2017年不调整、2018年为0.44/0.47/0.53/0.58,各档电价均高于预期调整后电价。
光伏方面,此前预期1-3类光资源区2016年上网电价将调整为0.85/0.92/0.98,此后逐年下降,而最终方案则只提及2016年光伏上网电价调整为0.8/0.88/0.98,并未提及此后各年的调整方案。与陆上风电相比,各档光伏电价除了第3类资源区电价与预期相同,其他地区调降幅度高于预期。此外,海上风电相关政策维持不变。
分布式光伏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项目模式成亮点。此前分布式光伏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也可选择“全额上网”模式。但发改委此次允许模式切换,可以一定程度提高分布式项目建设积极性,预计可以有效刺激分布式光伏建设需求。
靴子落地,利空因素解除,长期利好新能源行业。此前市场对于此次调整有诸多传言,此次发改委最终确定了调整方案,利空因素得以解除。风电调降幅度低于预期,将有利于风电运营企业继续维持目前的ROE,同时明确了未来2年的上网电价有利于风电企业合理安排投产进度,预计未来两年行业仍将快速成长。对于光伏行业而言,此次调整的影响较大,且偏长期,对电站集中位于1-2类区的光伏运营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由于本次调整幅度较大,预计未来2-3年内调整空间有限,这或将影响光伏电站投产进度。但长期来看,此次调整是为了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我们长期看好风电运营龙头业,如龙源电力(0916.HK),华能新能源(0958.HK)等企业、风电光伏EPC承包商协和新能源(0182.HK)、新特能源(01799.HK)等以及金风科技(002202)(2208.HK)、中国高速传动(0658.HK)等设备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