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下发《天津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根据《方案》,本市将强化建筑节能,“十二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完成12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约使30万户居民住进“节能房”。
据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包括外墙外保温、屋面保温、节能门窗改造、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等部分。本市对各部分的改造过程、材料及改造效果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改造工程中所有材料将全部采用国家或天津市规定的合格产品;外墙外保温铺贴符合标准的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改造后,外墙传热系数降低为改造前的五分之一;节能门窗改造中的外窗全部更换为中空玻璃,原采用钢窗、铝合金窗、木窗封闭的阳台窗拆除,全部采用推拉塑钢窗进行封闭等等,使原来冬冷夏热的房屋变成冬暖夏凉的“节能房”。
《方案》还要求,本市将严格新建建筑监管,确保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1200万平方米。实施办公、商业、医院等公共建筑能耗审计、能耗采集传输和温度检查,完成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制定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在城镇建设、新建居住区和政府投资的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每年建设绿色建筑400万平方米。实施民用建筑供热计量收费和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建立民用建筑用能统计体系,公共建筑能耗每年下降2%,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每年下降4%。发布居住建筑四步节能设计标准,研究公共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使建筑用能负荷降低30%。
改造后,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气密性能大为提高,建筑物耗热量降低,供热成本降低,居住舒适度有较大改善,经预测冬季室内供暖温度由未改造前低于18度提高到22~23度,尤其对节能改造后的顶层、山墙处住户,节能保温效果十分明显。
据悉,本市自2008以来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380万平方米,其中大板楼节能改造60万平方米,使近30万户居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