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日前出台。该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化工行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实现良性互动,实现行业安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这是我国针对化工园区规范发展出台的首个综合性指导意见。
日前,工信部原材料司相关负责人就刚刚发布的《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接受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旨在推动化工行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实现良性互动,实现行业安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这是我国针对化工园区规范发展出台的首个综合性指导意见。
化工园区亟待规范引导
据悉,化工园区包括以石化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化工园区及由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目前,园区已经成为石化化工行业发展的主要载体,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化工企业将不断向园区集中。
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了一批专业化管理水平较高的园区,在推动石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同园区之间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园区布局规划不合理,规划实施过程中随意变动,项目管理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安全环保隐患大等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规范引导。
该负责人表示,天津“8·12”事故后,工信部启动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工作,各地化企加快了搬迁入园的步伐,而我国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化工园区配套设施不健全、安全环保隐患较大。为真正提升搬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规范化工园区刻不容缓。《意见》从科学布局、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安全管理、强化绿色发展、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完善配套服务、加强组织管理7个方面对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提出了要求。
严禁敏感区域内建设园区
《意见》提出,要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结合生态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按照资源、市场、辅助工程一体化,基础和物流设施服务共享等要求来实现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布局。鼓励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土地集约和“三废”集中治理,科学制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
《意见》明确,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园区。化工园区要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产业规划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入园项目要严格把关。《意见》要求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对项目土地利用率、工艺先进性、安全风险、污染控制、能源消耗、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支持鼓励类项目进入园区,禁止新增限制类产能,落后工艺或产品予以淘汰。《意见》要求,通过开展入园项目评估、建立产业升级与退出机制、承接退城入园及产业转移项目、控制投资强度等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特别明确,到2020年,省级以上园区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亿元/平方千米。
《意见》还提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无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现有园区,应当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园区废水应当采用专管或明管输送,原则上只允许设立一个污水总排口。加强对废气尤其是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置,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规范危险废物运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相配套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园区产生的“三废”应当实现无害化处理,鼓励建立第三方运营管理机制。
《意见》强调了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鼓励大型园区或离居民区较近的园区实行封闭管理。到2020年,80%的省级以上园区建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意见》还鼓励大型园区或者距离周边居民区较近的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暂时无法进行封闭管理的应当首先对重大危险园和关键生产区进行封闭化管理。针对员工保障的职业健康问题仍然提出,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从而降低职业病风险。
建立园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在两化深度融合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园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设智慧园区。加强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园区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建立网上交易、仓储、物流、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园区各有关部门的业务数据,建设园区公共基础数据库,强化标准及接口建设,与入驻企业实现数据共享。积极推动能源管理体系和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
据悉,明年工信部将争取利用专项资金支持化工园区智能化改造,并开展以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智慧化工园区试点,鼓励园区内骨干企业建设智能工厂。
据悉,《意见》发布后,工信部将还将与石化联合会一起,建立化工园区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对化工园区规范化水平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