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1月,环保部发布修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的征求意见稿。此标准对水环境质量、水务企业、污泥行业有重要影响。我们收集整理了专家和媒体对该标准的意见和建议,陆续在本订阅号发布,供讨论交流。
本文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对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经授权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和个人给我们投稿,通过本信息平台传递行业正能量。
意见和建议:
1、4.2.1条,自2016年7月1日起,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表1中一级A标准。对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含工业废水比例较高的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执行难度较大,建议放宽到一级B标准。
2、4.2.2条中工业废水的比例80%不能确定是污染物浓度还是流量,应该明确。这一条按照条文理解可以作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标准,由于污水厂来水是变化的,在污水厂运行过程中,如果比例超标,经污水厂申请,可以适当放宽排放标准。
建议将80%改为60%。
3、新标准基本控制项目中增加了总镍和苯并(a)芘,对很多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县级环保部门,这两项指标检测有困难,编制说明中将这两项原选择控制控制项目增加为基本控制项目的原因解释为这两项在典型污水处理厂检测中有较高检出率,但目前的污水处理工艺对这两个污染物指标无直接去除效果,较高的检出率是因为工业点源控制不好,建议这两项指标仍为选择性控制项目。
4、4.2.4 表2选择性控制项目排放限值中,新增的总铝指标0.2mg/L,考虑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铝指标为0.2mg/L,污水处理过程中有时会投加铝盐,部分工业企业用水中也可能会增加铝盐,建议放宽到0.5mg/L。
5、5.1条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最高允许浓度值。由于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居民区的距离远近不同,建议在标准中还是沿用原来的分级标准,对于环境敏感区域,可以通过环评提出更严的要求。
6、建议仍保留原标准中对于COD大于350mg/L的污水处理厂按照去除率要求,同时增加对于总氮超过60mg/L的污水处理厂也按照去除率或者碳氮比要求。
7、6.3条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污泥处理的,出厂污泥应达到表4中1~4项控制项目的规定。
粪大肠菌群值和细菌总数这两个指标对于脱水污泥不能达到,如果还要进行处理,委托专门机构处理的意义就不存在了,建议出厂污泥满足表4中1~2要求。由于是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环境风险比较容易控制。
8、我国地域广,且处于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污水处理厂污水来源复杂,目前污水处理是以微生物处理为主体的工艺,收到来水、气温、运行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议采用美国、法国等国家的方式,水样检测取周均值或者月均值或者采用达标保证率的方式,既能控制进入环境中的污染物重量,也能降低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
如果采用达标保证率的方式建议采用85%~90%。
9、7.4.2条中表5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采用重铬酸钾法,对于进水没有问题,由于经过充分处理,水质已经接近地表水体,建议出水采用高锰酸钾法测定,主要是减轻过量使用重铬酸钾对环境的影响,日本也是使用高锰酸钾法。只要全国都使用一样的标准,就可以对比。
10、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到污水处理费、企业运行成本、居民水费等多个因素,任何国家排放标准和经济代价之间都追求平衡,不能片面强调一个方面。新标准实施后,保守估计污水处理成本在1/0~3.0元/m3, 多数污水处理厂在1.2~1.8之间,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在0.5元以下,而且城镇污水处理厂中还有约10%~15%的地下水,今后可能还要处理初期雨水,所以建议减少按照特别排放限值、一级A标准的适用范围,否则污水处理厂难以维持正常运行。
同时还应该考虑到为使污水处理厂达标,需要投加大量的碳源、药剂、消耗电能,也会间接产生污染,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