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评出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市政中心、市公安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6家公共机构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被评为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深入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今年6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主要通过听取创建单位对本部门开展节水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申报材料、抽查用水设备、节水措施及节水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对创建单位的考核验收情况现场评分,并提出反馈意见。
据了解,我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目标为:到今年底,30%以上的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所有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