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易事特(300376,收盘价46.58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与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拟投资80亿元建设生态旅游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及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利用当地的农业大棚、旅游项目及太阳能资源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实施淮北市IDC数据中心建设运营项目、智能微电网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推广应用项目。
易事特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一直获国家力推,同时也是未来能源发展的一个方向,后续会大规模延伸到实际应用中,而农业、旅游等行业同样需要用到光照和电力,“太阳能不单是发电,可以与很多项目结合得到充分利用”。
多领域拓展光伏业务
对于此次合作,上述易事特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上述协议仍只是意向性协议,具体细节还需再敲定。“未来,会考虑(通过)多渠道融资途径,来实现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快速发展”。
OFweek光伏行业高级分析师孙栋栋表示,“光伏+农业+旅游”这种综合开发模式或生态圈,是将太阳能发电、现代农业种植和养殖、现代渔业养殖、旅游业、高效设施农业等充分融合,实现一地多用。
而在10月26日,易事特公告称,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2亿元,除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全部用于173MW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农业或更具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12月2日,国家林业局在官网公布《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列明了光伏电站建设禁止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等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通知亦强调,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一直以来,光伏电站占用林地比较普遍,而媒体也频频曝光企业毁林建光伏电站的现象,然而,土地到底归谁管、是“宜林地”还是“禁止建设地”抑或是“限制建设地”,未有统一说法。
孙栋栋分析称,此次通知的下发明确了林业部门和光伏电站双方的责任,但一定程度上使得建设光伏电站审批时间延长,而建设生态旅游农业光伏项目则可以有效规避光伏电站占用林地的风险。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肯定不能去逾越,每一个光伏项目都需要拿到政府的相关批文,包括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等等都需要出意见。”上述易事特相关人士也向记者强调。
孙栋栋也指出,相比于一般大型地面项目要求的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的条件限制,光伏农业项目更有优势,与此同时,光伏应用企业也需要转型升级,加大产品在终端运用的研发力度,生产出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中可广泛运用的光伏应用产品,广袤的农村地区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