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至17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第十考核组来青海省现场评价考核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组核查了青海省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听取省政府对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考察了西宁市政府、海东市政府、青海大学、中铝青海分公司、民和天利硅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企业。考核组认为,2013年,青海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2%,完成了省政府制定的下降2%的年度节能目标,是“十二五”前三年能源消费强度下降最大的一年。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青海省节能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青海省政府与各州地市、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评价考核。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工业结构,提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实施能评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的审批建设和“两高”行业的过快发展,对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等高耗能项目不予核准建设。实施重点工程,推进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用于节能改造资金逐年增长,2013年达到6000万元,占全省财政收入1.63‰,位居全国前列。狠抓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在工业节能方面,前三年累计完成节能量52万吨标准煤,达到国家下达的进度目标任务;在建筑节能方面,出台实施《青海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和《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的任务,全省新型墙材使用比例达87%;在交通运输节能方面,统筹规划和完善路网,实施曹家堡机场至朝阳高速公路等生态环保示范工程和青藏高原绿色循环低碳公路建设;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积极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3家公共机构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单位。省节能监察部门对“万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对未做能源审计及节能规划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跟踪监察。
针对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上升阶段,加之玉树灾后重建需要,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比较迫切,能源资源消耗增速较快。同时,受地缘因素影响,一产、三产发展相对滞后,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的现状,考核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