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明确将张掖市风电开发项目从原来2类风资源开发区域调整为3类风资源开发区域,风电电价由现执行的0.52元调整到0.56元,张掖市风资源的开发项目迎来利好机遇,改变了过去“资源不如酒泉、嘉峪关,电价低于金昌、武威”的现状。
在此次电价调整前,张掖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赴省、国家发改委物价部门汇报,市发改委跟踪落实,编制了资源评估报告,上报了权威部门专家评估意见,为此次风资源类型及电价的调整提供了充分的依据。我市风能资源理论储量约1GW,风电规划总装机容量5000MW,其中开发条件较好的3200MW。全市风电开发以张掖平山湖(含甘州区平山湖和临泽平川镇)、高台盐池滩(含五颗石滩、盐池滩、碱洼滩)两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为重点,规划2015~2017年,新增装机容量348.5MW,至2017年底,全张掖市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79MW;2018~2020年,新增装机容量699.5MW,至2020年底,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000MW。随着风电电价的优化调整和风电开发技术水平的提高,张掖市将成为河西地区今后风电开发建设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