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的细则正一步步落到实处。昨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公布了电力体制改革的6个核心配套文件,分别从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加强燃煤自备电厂管理等6个方面细化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容,核心内容则是力主形成新的电价形成机制、电力交易机制和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电价改革是重点
昨日发布的这六个文件分别为:《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六个文件同时推出,堪称配套细则考虑完善。
文件规定了很多电力改革关键环节的具体措施,而电价改革则是重要内容。而具体来说,最通俗的利好就是降低企业和社会用电成本。
就电力生产而言,“以销定产”将抑制发电企业的盲目扩张冲动;就电力消费而言,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将有效抑制不合理的用电需求。
不过,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认为,目前改革还只是在输配电价端改革,只是相比前期政策更加明确,范围扩大化。暂时的目标应该是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但是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仍是国家统一协调。
售电业务向社会资本开放
文件发出的另一个热点信号,是售电业务将向社会资本开放,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
根据文件,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低供电服务。
退出机制方面,文件中明确表示,市场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交易规则和破产倒闭的须强制退出市场。
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认为,这一改革较之以前更为深入,“因为只有社会资本加入改革当中来,市场才能逐步市场化,如果还是电力系统自己制定规则,那么改革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