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近日昆明市争取到201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208万元。此项资金包括节能降耗项目奖励1068万元、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补助经费30万元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10万元。
昆明市有9户企业的9个项目获得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共获得奖励资金1068万元。9个项目总投资36570万元,预计节能量达71878吨标准煤。其中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835余热发电项目”获得奖励资金最多,获得资金奖励228万元。
西山区行政综合办公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办公区、石林县行政中心各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补助经费10万元。
有云南韬略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获得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共获得补助资金110万元。
目前,市级财政已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主体所属县区财政部门,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切实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