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齐河县国税局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助推循环经济发展。截至目前,齐河国税局所辖永锋钢铁、金能科技、远大模具、永通实业等4家企业享受节能减排所得税优惠,2013年度累计抵免所得税额1159万元,较好扶持了企业发展。“这些优惠政策鼓励我们在采购时以节能环保型设备为主,提高了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降低了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成本,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永锋集团财务部陈部长说。永锋集团是鲁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钢铁联合生产企业,多年来一直是德州市的纳税大户。2013年度,公司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累计抵免所得税额1006万元。“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涉及技术研发、设备采购、节能产业等多方面。比如,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企业要注重筹划和使用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而且能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齐河县国税局税政科负责人赵学峰说。
今年以来,齐河县国税局通过网站、纳税QQ群、微信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和使用节能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对享受节能减排税收优惠的企业,组织税务专家团队上门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和纳税辅导,使企业能及时享受到优惠红利。此外,该局还简化优惠政策备案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政策落实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