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具有很高的前向产业关联性,其可获得性及价格高低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邹城市物价局联合市供电公司近期组织了调研活动,探讨如何通过完善电价形成机制,调整电价结构,实现更合理地分配和利用电力资源,这对提高邹城市工业竞争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工业主要电价政策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调发[2002]156号)规定,电力价格由省物价局管理。当前,工业电价政策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是一般工商业电价。指除居民生活及农业生产用电以外的用电。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规定,自4月20日起,工商业及农业生产用电执行新的标准。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为0.7988元/度,1-10千伏为0.7838元/度;35千伏以上为0.7688元/度,较原标准降低0.0186元。按照往年用电情况和2015年4月20日电价变动情况粗略测算,调整后,邹城市工商业用电客户减少568万元电费支出,对全市相关工商业企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是大工业电价。指受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电热的工业生产用电;(2 )铁路、航运、电车及石油加压站生产用电;(3)自来水、工业试验、电子计算中心、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产用电。根据上级要求,受电变压器总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生产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即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度,包括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基本电价按用户的最大需量或用户接装设备的最大容量计算,电度电价按用户每月记录的用电量计算的电价制度。按目前电价规定,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还要根据其功率因数的高低,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办法。其构成包括三个部分:基本电费、电量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邹城市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客户319户。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规定,大工业用电降低0.0186元,1-10千伏由原来的0.6832元/度下调为0.6646元/度;35-110千伏以下由原来的0.6682元/度下调为0.6496元/度,110-220千伏以下由原来的0.6532元/度下调为0.6346元/度,220千伏以上由原来的0.6352元/度下调为0.6196元/度。按照往年用电情况和2015年4月20日电价变动情况粗略测算,调整后,邹城市大工业用电客户减少1386.64万元电费支出。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三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4月24 日,山东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29号),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缩短尖峰电价政策执行时间,由全年执行调整为在电力供需紧张的6-8月实施,其他时间不再执行。尖峰时段仍为:10:30-11:30、19:00-21:00两个时段,尖峰电价仍按基础电价上浮70%确定。电价浮动幅度也有所调整,将现行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60%恢复为50%。平时段按照基础电价执行。此外,为增加工业企业夜间生产时间、提高产量,根据目前用电负荷状况适当调整峰谷时段,调整后的时段为:高峰时段:8:30-11:30,16:00-21:00;低谷时段: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以1-10千伏大工业用户为例,尖峰时段电价为 1.1298元,高峰时段电价为 0.9969元,平段电价为0.6646元,而低谷时段电价只有 0.3323元。尖峰电价和低谷时段电价相差 0.7975元。这对用电企业来说,有足够大的诱惑力。
四是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用户电价政策。是指电厂和终端用电大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协议电量由发电企业输配至重点购电大户,并另支付电网企业所承担的输配服务费用。用电企业需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者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内部独立核算的电力用户,信用良好。2.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等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国发〔2013〕41号文件明确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过剩产能行业。3.符合国家已发布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对实施准入许可管理的行业,企业必须被列入公布的准入企业名单。4.符合国家和省环保政策要求,具有完善的环保设施,且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2014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保事故、未受到环保处罚。5.工艺技术水平先进,能耗指标先进,电力单耗处于国内、省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近两年完成各级政府年度节能减排指标。6.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措施组织得力、效果明显。
按照省局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愿协商确定电价,每年2月份由市经信局上报省经信委等部门确定参与试点企业。目前,济宁市共有7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用户,其中邹城市荣信煤化、泰山玻纤、鲁抗生物3家列入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用户,合同交易电量占济宁市的30%,位居济宁市首位。参与交易的用电企业电价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0.6196元/千瓦时,比原电价下降0.015元/千瓦时,超过合同交易电量仍执行大工业电价0.6346元/千瓦时。目前,邹城市实现交易电量4.84亿千瓦时,预计可为用电企业降低用电成本735余万元。其中:荣信化工交易电量2.3亿千瓦时,合同电量2.67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45万元;泰山玻纤交易电量0.89亿千瓦时,合同电量1.3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30万元;山东鲁抗医药股份公司交易电量1.75亿千瓦时,合同电量2.0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60万元。经调查相关企业反映,参与直供电试点以来,由于降价幅度太小,节约用电成本金额还不大,对企业的利润空间影响较小,减轻企业负担效果还不明显。他们希望降价的幅度再大一些。
二、工业用电情况
2014年全年售电量1535237907千瓦时,其中:工商业用电 305472799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19.90%;大工业用电745508273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48.56%。2015年1-9月份,邹城市售电量1173120621千瓦时,其中:工商业用电 221170218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18.85%;大工业用电553619963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47.19%。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企业合理避峰,避开了晚上的尖峰时段和高峰时段,把主要生产班次由白天全部调整到晚上,低谷时段充分利用起来,从低谷电里掘金,节省电费。
二是建议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直供电政策。
三是建议根据需求购买变压器,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设备容量。
四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电力直供用户电价降低幅度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