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昌日报报道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按照《节约能源法》等节能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监管,完善节能减排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市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2014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2.05%。
强化落实目标主体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总目标,我市将节能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下达至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并将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增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等节能指标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范围。严格落实国家“万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对11户列入万家企业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和监管。
加强节能体系建设,夯实节能管理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审查批复节能评估报告书41项,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和能耗过快增长;按照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能源计量工作的管理,督促、帮助用能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仪表等,多次开展节能执法专项检查,各重点用能企业的激励器具配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通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督促各重点用能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式实施重大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耗,2011——2014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已累计下降29.74%,超额完成“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编制印发了《金昌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建立了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工作机构,更换购置天然气公交车43辆,出租车200辆,进一步降低了交通用能成本;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设施、节能技术,着重宣传《节约能源法》,引导消费者树立“节能、环保、低碳”消费理念,培育公众节能消费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