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 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指导意见即将出台
11月12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召开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征求意见会。这个指导意见还需进一步修改,预计在年底发布。
据了解,“能源互联网行动”的框架包括电动汽车、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着力在能源配售和消费领域进行智能化创新,并突出应用情景,推进能源消费端的互联网化。
“能源互联网行动”分两个阶段推进,先试点后推广。2016年至2018年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发展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培育能源互联网新的市场主体;2019至2025年,形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
定义
能源互联网是指综合运用电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管理技术,将大量由分布式能量采集、储存装置和各种类型负载构成的新型电力网络节点互联起来,以实现能量双向流动的能量交换和共享,具有可再生、分布式、互联性、开放性、智能化五大特征。
支持政策
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明确“互联网+”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金融等一系列领域的重点任务。“互联网+智慧能源”作为国家战略重要一环,目的是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
能源局在今年4月启动了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6月正式确定《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大纲》和12个支撑课题。
点评
能源消费领域的智能互联与国家电网提出的全球能源互联网相辅相成,一个特别注重能源配送和消费环节的智能化和开放化,一个是发电端和输电端的特高压物理互联,都是构成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形式。行动计划将更注重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如高速公路、工业园区等能源消费情景下如何智慧化、清洁化和互联化。
电改推动能源互联网发展,竞争性售电放开和分布式能源兴起将诞生更多商业模式,包括电力公司参与大用户直供电、充电桩运营商可以参与售电,需求侧能源服务商崛起。(来源:中国证券网)
2热点| 供暖期来临 京冀鲁豫9城市启动重污染黄色预警
受供暖期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持续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于11月14日派出6个督查组对北京、河北、山东、河南四省市重点城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督察。
9城市启动重污染黄色预警
针对本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衡水市、廊坊市、唐山市、定州市,山东省济南市等9个城市均按预测情况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措施。山东省聊城市,河南省濮阳市、新乡市、鹤壁市启动了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北京重污染黄色预警启动后,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检查,检查工地1300余家,督促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餐饮等单位600多家。
河北省环保厅11月12日印发了紧急通知,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导工作,共出动人员110多人次,现场检查企业80余家次,对禁烧工作不利的8个市13个县进行了通报。
山东省环保厅11月12日、13日连续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提高应急响应级别,加密应急启动频次,同时强化对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情况调度和督查。
河南省环保厅11月14日专门召集有关处室和郑州市环保局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会,对后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个别地市未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如河南濮阳市已达到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但未从四级调整至三级。
二是一些企业未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山东省华能德州电厂、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均未编制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是部分应急措施未完全落到实处。如按照启动三级应急响应要求,石家庄市主城区应禁止重型、中型货车等车辆通行,但督查组11月14日23时并未看到执法人员对违禁车辆进行劝返,不少重型货车依然行驶在市区道路上。北京市朝阳、昌平、顺义、房山、大兴部分施工渣土车辆未苫盖,道路遗撒严重,扬尘问题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已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监督其整改到位。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关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情况,持续开展督察,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来源:中国环境报)
3热点| 苏州下辖三百家企业因废气排放被限产停产半个月
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苏州市第四季度及重要敏感时段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一律限产30%,能停运的实施停运。对于化工、医药、表面喷涂、印刷、纺织、印染等以及水泥、铸造、混凝土等重点废气排放企业,要重点实施停产或限产整顿。
根据此通知,苏州下辖的多个区市也连续发出通知,要求辖区内的多家企业限产、停产,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27日,长达半个月之久。
据了解,常熟市对全市54家纺织、印染、化工类企业实施停产整顿。此外,当地还对3家热电厂项目实施了关停、对部分燃煤锅炉进行了限产等整治措施。实际上,不仅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吴中、相城等苏州下辖的多个区市甚至南通,也下发了有关第四季度空气质量管控的通知。
在相关通知中,被要求停产或限产整治的企业主要包括热电企业、使用燃煤锅炉的化工、混泥土、印染、涂层企业等。
据统计,苏州全市有300多家企业被列入了限产、停产的“指导名单”中。
苏州官方在通知中称,之所以加强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为了切实保障“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16+1’会晤”等两个重要国际性会议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确保苏州全市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来源:澎湃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网)
4产业| 济南投资6亿促超低排放
为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济南供热企业也是蛮拼的。根据调查发现,济南北郊热电厂一年要投入上亿元资金进行设备更新和采料。未来几年,济南供热企业还将投入上亿元,达到天然气机组标准的“超低排放”。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北郊热电厂是济南市北部地区主要的热源厂。据了解,目前北郊热电厂共有8台锅炉,在1991年时锅炉外只有除尘设施,2007年时锅炉外增加了脱硫设施,到2013年脱硝、除尘、脱硫设备都有了。现在8台锅炉配套脱硫设施6套、脱硝设施8套、除尘设施8套。
12日是济南供暖第一天,厂区内轰隆隆的声音宣告各个设备已经火力全开。在厂区内的两处烟囱上,济南市环保部门安置的排放物监测设备也在精准记录着排出的烟气是否达标。在厂区部门的电脑上就可以登录“济南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中,可以看到北郊热电厂每一台锅炉的各个排放数据,监测数据是以“一分钟”为单位传输的。要是哪一分钟排放量超标了,环保局的电话五分钟之内就会打过来。
2015年,北郊热电厂投资1.2亿元推进3个环保项目,2016年为实现超低排放,还要投入2.6亿元。2011年以来,整个济南热电系统仅在环保设施方面的投入已达6亿。
环保设备不断改进升级,热电厂的排放量也明显低于国标、地标。根据环保局烟气在线数据,截至目前,今年北郊热电厂蒸汽锅炉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为57.5毫克/立方米(省标为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为64.5毫克/立方米(省标为100毫克/立方米)。
但是,目前北郊热电厂的相关排放数据距离超低排放或超清洁排放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据了解,超低排放或超清洁排放,是指燃煤机组在完成改造之后的烟气排放达到天然气机组标准,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烟尘不超过5毫克/立方米。
今年,济南热力公司投资近3000万元,对浆水泉热源厂内的两台脱硫设施进行改造重建。经过改造,浆水泉热源厂今冬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排放已趋近同阶段下燃气标准能力,能够实现二氧化硫及烟尘的超低排放目标。东新热电厂、轻化热源厂等也将在两年内接受改造。(来源:齐鲁晚报)
5政策| 广东经信委开展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项目库申报工作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2016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重点,广东经信委发布了开展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范围
(一)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支持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转移集聚地,下同)内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支持已列入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的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项目。
(三)节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节能新技术(工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行业能效对标试点及试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万企能源利用状况报送省级平台建设项目,节能环保产业平台项目。
(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支持获得2015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在粤港资企业。
支持方式
(一)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内新建的装机容量1兆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根据装机容量予以一次性补贴。
(二)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1.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股权投资方式)。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实施的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2.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补助方式)。采取补助方式,支持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实施的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分档次进行支持。
(三)节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
1.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改项目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按节能量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投资额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节能量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3.节能新技术(工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采取补助方式,支持国家和省节能新技术(工艺)推广目录中的应用企业,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4.行业能效对标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行业能效对标试点项目,采取补助方式,支持能效对标试点单位;试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节能量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5.万企能源利用状况报送省级平台建设项目。采取补助方式,支持万企能源利用状况报送省级平台建设维运单位。
6.节能环保产业平台项目。采取补助的方式,支持节能环保产业数据管理、服务、培训等方向的平台建设维运单位。
(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企业(不含深圳)、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不含深圳)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按属地原则申报,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有关省直属单位、省级行业协会可直接向我委申报。申报单位应在纸质材料上盖章。
(二)各地级市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及汇总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于2015年11月23日前将初审合格项目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5份,A4纸张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刻1张光盘贴标签)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同时,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内的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填报项目材料(以纸质材料为准)。请严格按照时间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按项目库建设及年度资金预算有关要求进行入库管理。
(四)每个地级市节能新技术(工艺)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