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在水资源方面提到了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由此可以看出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地下水问题,视地下水为国家水资源重要组成部分。
五年前北京等地区率先开展污染场地修复实践时,我曾呼吁要重视地下水污染问题,即所谓“水土不分家”。不过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地下水修复形势不容乐观,地下水污染底数不清,单纯的地下水修复案例少之又少。可以这么说,目前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处于发展阶段,但地下水污染修复却还处于起步阶段。
地下水污染治理不单单是搬迁污染场地修复的事,而是要面对数百万至千万诸如储罐、管线、固废/垃圾处置场和工业企业等潜在地下水污染源和源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事故和人为渗井、渗坑排放等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在我国屡见不鲜。美国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地下水保护,把地下水当做饮用水保护,有非常多的地下水污染修复案例。
地下水污染修复不单单是个修复技术问题,它是包括污染和水文地质调查、风险决策和修复目标及修复和监测等环节的有机组成。
我国在地下水污染调查技术方面还远没有成熟,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1. 对大面积地下水污染、污染溯源、复杂地质的地下水污染调查案例少,经验不足;
2. 地下水污染修复风险决策机制还在摸索中,主要表现在对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迁移转化规律的认识不够深入,无法支撑风险决策,严重影响修复技术选择和组合;
3. 地下水污染修复具有长期性、修费用高和不确定性,我国地下水污染修复实际工程案例少,缺乏必要的科研和工程经验积累,还没有掌握各类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如:浮油抽出、P&T)的应用。
如果污染源(如:NAPL)定位不准,污染分布和水文地质情况不清,即使投入巨资修复也存在效果不佳和修复失败的风险;
修复决策不科学同样会导致投入高昂而无效,甚至导致修复失败;
修复技术选择和使用经验不足则有导致修复效果不明显和修复成本高启的风险。
不过,随着地下水污染问题的暴露、地下水污染环境管理常态化、科研示范的开展和工程经验的积累,我国地下水修复技术水平会有快速、明显的提升,经过十年可以跟上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满足我国地下水污染修复的技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