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我国土壤地下水修复技术所处的阶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技术理论方面
得益于互联网科技的发展,我国除个别特殊领域外,工程技术上常见和常用的理论与国际上并没有什么差距,可以说基本能保持同步。就土壤地下水修复领域而言,结合国情,甚至可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程度的超前。比如在一些基于纳米技术的吸附方法与实践上,我们的理论与成果均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二、技术应用方面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在土壤地下水修复领域毕竟处在起步阶段,就算近几年市场比较热,工程在增多,充其量也只能算作发展阶段的初期,这也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一致。所以,技术的应用主要以引进为主,这就导致不同理念、不同经济实力、不同工程要求引进的技术参差不齐,技术应用水平差异化较大。导致以上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我国修复存在重效率轻效益、重修复轻调查、重结果轻过程的理念,使一些项目不得不放弃性价比更高的技术,转而用“短平快”的昂贵方法,这也是目前最要命的问题,是某些专家所说我国修复成本高、让人怯步的根本原因;
二是进入该领域的企业在理念与认识方面还有不足。做得比较好的企业确实有,但屈指可数,多数企业本是属于水处理、防水、地勘、工程设计等领域的,在向修复领域转型或拓展业务的过程中,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土壤地下水修复的复杂性,把它理解成是其自身领域的技术方法的简单复制。举例来说,场地调查就有别于传统的工程地质勘察与水文地质调查,不仅要求获取土层、含水层的常用参数,还需要了解污染物类型、垂直向及水平向分布特征、污染物与介质的物理化学关系等等。施工方面也不是简单的挖个坑把土运走的过程,其间涉及基于污染物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同而选取不同的对策。
三、技术研发方面
这方面基本处于实验室阶段,这从科技论文、科研项目成果中也可以看出。有少部分进入了中试阶段,但完全投入工程应用的鲜见于报端。这也容易理解:我们的发展阶段和修复理念决定了现阶段广泛开展工程实践的条件还不成熟。
四、非技术因素
一些非技术因素会制约技术的引入、应用。
最主要的是理念,基于土地价值与土地开发目标的需求催生修复项目,作为该领域的项目主要来源无可厚非,但过度强调快速处理有违该领域的初衷,也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功利心会将有序的结构打乱,可能会把这个行业拉入野蛮生长、恶性竞争的死胡同。
其次是政策,我们的国情决定了经济发展是市场行为,但又不完全是,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在土十条千呼万唤未出来的情况下,我们的法、规、策、例均没有跟上。以《水污染防治法》为例,不给土壤、地下水任何纳污容量会导致治理的社会成本普遍上升,有碍于“水十条”的落实。
再次就是市场机制问题,既没有保护好大企业,也没有扶持好小公司,这一点中国环境修复网就做得不错,立足于专业特色,将行业产业做成联盟,有助于产生龙头企业。当然希望她能够再出新招,在扶持小公司上做出努力(不好意思,小编这里插播一下:中国环境修复网推出的“环境修复中小企业帮扶带工程”和“环境修复创业引路工程”新近上线,欢迎广大中小修复企业和创业者咨询报名~)。
最后,于技术之外再谈一点对我国土壤地下水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粗浅认识。
我国地下水环境管理的当务之急不在地下,而在地上。
首先,我们现在有多少污染源?不清楚,即家底不清;有多少污染风险源也不能有效掌握,即使掌握情况,现在地下水污染风险源的大小也无人能给出个公认的确定方法。
其次,国家经济发展阶段也不充许全方位进行修复治理,发达国家搞了30年,烧了许多钱也没有治理多少,其环境的改善仍是得益于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转移,修复也绝非首功。对于土壤地下水污染,我们现阶段能做的还是“以控为主”,将其污染损害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当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修复。
总之,摸清家底、看住新源、控制老源应是我们当前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