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北邯郸市供电公司了解到,我市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记者就政策细节采访了我市供电部门。
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5〕185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分时计价后,用电高峰时电价为每度0.55元,低谷时电价每度0.30元。同时,记者了解到,根据自身用电时间、用电负荷以及成本,用户可以自愿选择执行现行电价政策还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未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仍按原来的电价政策执行。
如何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据该负责人介绍,用户可在政策实施后,向当地供电企业营业厅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为,所有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让更多居民拥有了电价执行自主选择权。
据介绍,峰谷时段划分及峰谷电价标准为,峰段8:00—22:00,谷段22:00—次日8:00。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
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各项准备工作还正在进行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具体时间还有待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