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同意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贵州省成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之一。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作为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能源保障。尤其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贵州列为“西电东送”重要省份以来,我省电力工业更是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4年底,全省发电装机达到4668.68万千瓦,是“西电东送”起步时的7倍多。电力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得以提高。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贵州省电改综合试点方案主要目标是:通过试点,形成贵州省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组建相对独立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
四项内容
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和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和规范电网运营模式,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设立平衡账户主要用于平衡输配电价结构等。
二是电力市场建设试点。组建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贵州电力市场交易中心,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实行市场主体注册制,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建立中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
三是售电侧改革试点。先期选取贵安新区、兴义地方电力开展售电侧改革,培育配售电业务主体,逐步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形成售电侧竞争市场。
四是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争取国家支持,按照市场化机制,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积极争取扩大与广西、重庆、湖南等周边省(市、区)的跨区电力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任务
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时间紧凑,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一是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输配电价测算方案要求,制定我省首个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争取年内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二是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共同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起草签订“十三五”“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框架协议。
明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混合所有制模式贵安新区配售电公司;兴义地方电力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配售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