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9日,甘肃平凉公司圆满完成8户电采暖用户电价调整和电费审核发行工作。其中,客户中心3户、崇信3户、泾川1户、崆峒1户。
本次电采暖电价政策调整从执行商业类用户集中供暖(或制冷)增加到了电采暖电价的执行范围,即居民、企事业单位办公、商业等用户采用低温辐射电热膜、低温发热电缆、电锅炉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集中式环保节能用电设备供暖(或制冷)用电均可执行电采暖电价。将电价执行范围的用电分类进行了细化,根据不同分类执行不同电价标准,将电价低谷时段由原有的每天11个小时调整至每天8小时;电采暖电价等同于在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基础上取消了峰段电价,相当于原有在峰段所用电量的单价平均降低0.3851元/千瓦时。新电价政策的出台,有效的减少了电能替代项目的运营成本,对电能替代项目在商业领域的应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做好本次电采暖用户电价调整工作,该公司统一安排,组织召开电价调整业务专题会议,详细学习解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中式电采暖(制冷)用电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5〕1138号)精神,对电费抄表、核算等相关业务提前统筹安排,加强对用户电价调整宣传,营业大厅、95598等窗口服务人员宣传解释和引导沟通,获得了用户的理解与支持,确保了新电价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