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米易县10户工业企业获9月直购电和富余电量电费返还598万元,其中新白马公司等7户工业企业获直购电电费返还467万元,东方钛业公司等3户工业企业获富余电量电费返还131万元。
为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米易县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精神,强化与省经信委相关处室的工作联系和汇报,积极帮助、指导米易县主要用电工业企业申报2015年直购电试点用户,今年以来先后有16户规上工业企业被确认为2015年四川省直购电试点企业。同时,积极与市、县供电公司联系,全力协调并督促落实富余电量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挖潜增效,促进企业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