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家用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对于申请能效领跑者的产品范围及条件、申请企业条件、组织实施、激励措施、监督核查等多方面规则均进行详细规定。细则落地之后,后续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激励措施以荣誉鼓励为主,政策可持续性强。此次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激励措施可总结为:1。国家及地方政府给予荣誉鼓励与政策支持,2。政府采购、其他政府投资优选采购入围产品,3。国家加大对领跑者产品的推广,4。入围产品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综合来看,此次实施细则主要以政府优先采购和荣誉鼓励为主,与此前惠民工程补贴不同,更侧重于长期的结构调整,政策可持续性强。
投资建议:
(1)节能型零部件供应商将直接受益,制度实施有望促进节能产品占比提升,节能零部件企业将获得更高的市占率与利润率(节能零部件利润率一般高于普通零部件)。具体标的包括1)电子膨胀阀(适用于变频空调)制造企业三花股份、盾安环境;2)无功耗启动器(适用于冰箱压缩机)制造企业天银机电;3)微通道换热器(提高空调节能性)制造企业康盛股份;4)压缩机龙头海立股份(空调压缩机龙头)、华意压缩(空调压缩机龙头)也有望受益,其有望凭借制造研发优势,开发高能效压缩机。
(2)冰箱、电视、空调整机龙头企业也有望受益,制度实施并不直接构成对整机企业营业外收入及EPS的增长,但龙头有望凭借制造研发优势,产品最有可能入围,一方面将进入政府的优先采购名单,另一方面,随着消费升级,公司自身的产品结构将趋于优化、产品均价有望提升,格力电器、美的集团、青岛海尔、海信科龙、美菱电器、海信电器、TCL集团、四川长虹等均有可能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