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EMC)是指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通过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企业提供能源效率诊断和节能潜力分析、节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节能量跟踪等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并向客户保证实现合同中所承诺的节能量和节能效益。EMC是一种多赢的市场机制,客户获得了节能效益,EMCo得到了盈利和发展,同时也获得了社会环境效益。EMC有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节能量承诺支付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等多种基本模式。
一、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20世纪90年代初,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登陆我国。之后相继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3家示范性EMCo.项目一期示范的节能新机制获得良好的效果,这3家EMCo开展的节能项目每年产生的节能量达151亿吨标准煤,每年减排CO2达145万吨。2003年,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共同启动项目二期,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成立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负责协调和指导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投资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预计在项目二期实施期间,累计节能量约为3533万吨标准煤,相应的CO2减排量为2342万吨。
目前,EMCo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已达到11.8万人。这充分说明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是可行的,节能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然而,许多高耗能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忙于眼前利益,节能减排意识薄弱,加上缺乏法律、政策等手段的约束,使我国节能产业面临尴尬境地。面对国内庞大的节能市场需求,进一步发展推广EMC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具体如下:
1.政策支持力度较低
EMC在我国推广以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法规,更多偏向于鼓励性政策,缺乏强制性的规定以及经济激励手段促使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此外,节能服务产业的市场不规范,缺乏第三方评估机构,难以衡量EMCo服务质量,缺乏评价标准,没有成熟的行业规范,如服务标准、节能量检测和认定办法、合同规范及其履约道德准则等。
2.社会认识度不够
通过EMCo的项目可行性研究,一家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后的年节能经济效益收入可观。但企业管理者往往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缺乏对节能减排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怀疑EMCo的合同是否能如期履行,导致作为节能减排责任主体的企业缺乏足够的动力,迟迟不愿意与EMCo合作,浪费了能源费用,还有可能提高能源占产品成本的比例。
3.节能项目融资困难
我国的EMCo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主要原因有:EMCo大都属于新生的中小企业,商业资信度相对较低,在金融系统尚未建立信誉;银行很难对项目节能效益准确判断,担心贷款无法回收;EMC投入产出周期长,企业进行后续投入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因融资困难、资金不足,导致大量好的节能技改项目无法实施,制约了EMCo的进一步发展。
4.技术力量薄弱
国内现在有很多节能技术,一些技术还非常有效,投入产出比很高。但EMCo大都处于生存状态,资产规模小、专业技术人才少,缺乏研发实力,主要进行节能技术推广。而高耗能企业熟悉自己的生产线,有足够的研发实力,更有可能制定出节能减排的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耗能大企业与EMCo的合作。
5.利益分配矛盾
EMC的实施过程涉及多方相关利益方。在众多的利益相关方中,如何实现共赢也是推进EMC发展中不容回避的问题。耗能企业关心是否节能,EMCo关心是否最终赢利,施工队担心工程实施风险,金融和保险机构考虑资金风险等。
二、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
与EMC的协调发展随着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推进,能源计量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建立了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以下简称国能中心),依据科学的能源计量,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保障。EMCo的收益取决于节能效果的好坏,节能效果的评测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EMCo在节能量的审核和评估上,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节能量审核和评估,经常很难与企业达成一致。推进EMC的过程中,要重视能源计量服务的重要性。国能中心在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效测试和能效评价,接受委托开展能源审计、能平衡测试等服务,成立第三方机构,为EMCo实施节能项目进行节能量审核和评估,编制节能项目验收和测试方法指南等指导书,有效减少EMCo和企业在基准和节能效果上的技术问题及扯皮现象。
三、EMC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目标、资金补助、税收优惠、会计政策、示范项目等作了详细说明。同时明确,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2010年6月初,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财政决定安排20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打破了耗能企业缺乏节能动力和不够重视节能的局面。这些政策的出台,在实际操作和政策支持细化落实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表明了国家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力度和对节能服务产业的扶持决心。
EMC的成功引入,EMCo的迅速崛起,一方面拓展了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为耗能企业提供了低风险、高效率的能源管理与托管方案。根据EMCA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预计十二五期间,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未来EMC发展空间非常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