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专项工作,根据《晋城市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对我市光伏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企业要求
在晋城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使用在晋城市范围内生产的硅片、光伏电池片组装光伏电池板的企业。
二、备案时间
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3日
三、备案材料
1、《晋城市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环评批复
7、能够生产硅片、光伏电池片的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产能等清单及购置发票
以上材料按序装订,一式三份。
四、报送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晋城市科技局工业科
联系人:尚新明
联系电话:2198230 15234673456
五、相关要求
1、报送材料时,需提供备案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2、材料审核完毕后,市科技局将会对申报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相关结果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3、未备案企业提供的光伏产品不列入财政补贴支持范围。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