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玉环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局、县节水办组成联合考核组,对该县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21家县级机关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组按照《玉环县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实地察看了县住建规划局、干江镇人民政府节水器具改造现场,认真听取了各创建单位的有关情况汇报,仔细查阅了县教育局、县科技局、芦浦镇人民政府等21家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
据了解,为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抓好“五水共治”中抓节水工作,巩固该县“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成果,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水保【2014】2号)精神,玉环县从2014年开始启动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目标在2015年三分之一的县级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全部县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60%以上的县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该县有关单位通过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改造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制度管理、强化宣传等措施,实现了水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截至目前,玉环县有34家县级机关通过了节水型单位验收,已有50%以上的单位完成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