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用1立方米水,可减少0.7立方米污水排放、少污染28立方米的清洁河(湖)水资源。”10月23日,在武汉召开的湖北省首届生态文明与节水高峰论坛上,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冯仲凯用这几个数字诠释着节水对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重要作用。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实际上,我省水资源多以过境的客水为主,水资源存在自产总量不丰、人均不丰、亩均不丰的严重不足。据了解,全省水资源总量为1028亿立方米,但是仅占全国的3.5%,人均水资源量1732立方米,列全国第17位,低于全国平均值,接近国际公认的人均1700立方米的严重缺水警戒线。冯仲凯说,水资源紧缺、水资源分布于生产力布局不匹配,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此,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陈学福认为,应该转变“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等旧观念,建立取水排水都必须许可审批、超总量限批、超计划惩罚、超标污染处罚治理等新观念。相关人士建议,建立奖惩激励制度体系,出台相关法律或者法规对节约用水激励机制、水价机制、罚则等作出规定,此外省政府可通过颁布行业用水定额,实行计划用水,从源头上促进节约用水。
据了解,自2003年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来,湖北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治水首要位置,力争以最小的水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湖北省在节水机制和制度建设、节水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00年以来湖北相继开展了32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4个规模化节水项目建设,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892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8万亩。与2003年相比,2014年全省经济总量(GDP)按可比价计算,翻了两番,而用水总量仅增长18%,万元GDP用水量比2003年下降了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