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土壤修复迎来政策红利。
我国土地受到重金属污染,近些年来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中央深改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会议指出,推荐农垦改革发展,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已发布的《2014-2015年中国粮食安全发展报告》预测,我国粮食总产将有望达到6.2亿吨左右,在没有重大政策出台的前提下,国内粮食仍将连年丰收。但当前每年受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超过1200万吨,污染治理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重视,有望出台粮食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政策。
污染严重 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是根源
据公开资料显示,铬、铜、汞、砷等重金属成为耕地土壤污染的主要构成元素。全国受污染耕地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大部分为重金属污染。
另据2013年12月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5000万亩左右,这部分耕地已经不能种植粮食。受此类污染的重点区域集中在过去经济发展比较快、工业比较发达的东中部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其中,珠三角地区部分城市有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于严重超标。
对于目前土地的重金属污染现状,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我国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超过10%的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导致每年粮食减产约一千万吨,受重金属污染导致不能食用的粮食也达一千两百万吨,至少造成两百亿元的经济损失。
“2008年至今,全国发生的重大污染事故超过百起,其中重金属污染事故就有三十余起,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侯宇轩对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4年4月17日,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首次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据公报内容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
优品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王文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重金属)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一言以蔽之,人类活动的密集区是土壤污染的重灾区,经济发达地区尤为严重。土地污染的现状与过去我国‘用资源换经济’的发展方式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绿色经济将成为主流。”王文涛对记者说,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当然,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绝不是一时形成的,也绝不是单一因素所造成的。我国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因而有业内人士称,工矿业、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和自然背景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侯宇轩表示,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农业生产中用到的化肥、有机肥料中都含有重金属。工业生产中的废气、粉尘以及烟尘中都含有重金属,通过雨淋沉降和自然沉降进入土壤中,同时,工业排放的废水中的重金属含量也较高。目前城市污水中的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也是污染的源头之一。
综合治理 是系统工程
记者梳理资料时发现,就土壤污染防治而言,包括末端修复、源头防治和监测监管等几方面。而对于末端修复市场而言,主要涉及已污染土壤的修复需求。而对于源头防治来说,主要包括重污染工业企业、固废集中处置中心和矿山油田等周边环境的保护、废水废渣的处理和农业化肥施用的有效管理等。
对此,侯宇轩从技术层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表示预防和治理措施主要有三种。
首先是工程治理,主要通过客土、换土、电化法、冲洗络合法等物理或物理化学原理来治理重金属。
其次是农业调控,可以通过调节土壤的酸碱性、水分以及有机质等来改变土壤中的重金属活性,以减轻重金属对作物的毒害。
最后是生物修复法,通过动、植物以及微生物的代谢活动来分解、固化重金属。
“从立法而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者提供法律依据。从政府而言,加强相关法律建设,提高违法成本。”侯宇轩补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比于大气和水,土壤污染治理的难度更大,更为艰巨和复杂。虽然具体的技术方法很多,但是治理起来绝非一日之功。
事实上,面对严峻的土壤环境形势,国家也正在或将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而且,污染治理是系统工程,也涉及到国家的重大战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
王文涛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协同推进,一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形成完善的环保法治体系;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是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实施环境治理重大工程;五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培养公民环保意识;六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可见,单一的方式和方法可能都不足以改变目前土地污染的现状,正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土壤的污染是长时间累积的结果,而要彻底治理既要综合治理也需要长时间实施。
新期待:土壤环境保护法的出台
记者了解到,今年恰巧是国际土壤年。事实上,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得到了中央高层的关注。
侯宇轩向记者介绍,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发布已有20年,在这20年中,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一直受到国家政策的关注,在2014年一年就下发了《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目录(第一批)》、《农用地污染土壤植物萃取技术指南(试行)》等多个土壤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但目前立法进程仍然滞后,标准建设也较为缓慢,同时也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预计未来,土地污染政策将密集出台,法律体系也会越发完善。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的特殊时期,“绿色经济”这样的理念逐渐被各方真正认可和接受。
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壤防治与修复显然“迫在眉睫”。
“当然,立法本身需要相对较长时间的酝酿。短期来看,更值得期待的当属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王文涛表示。
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该计划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预计2015年内或2016年初将正式出台的“土十条”中,会包括划定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投入治理资金的数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多项内容。
王文涛介绍,中国正在全面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而“大气十条”、“水十条”已经相继发布,相信将要出台的“土十条”同样会受到资本市场的关注。
“而从经济及产业方面来看,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中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随着绿色金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机制的不断健全,市场和社会力量的投入将会持续增加。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几年环保产业将形成8-10万亿元的市场规模,环保正逐渐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王文涛认为。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并下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土”主题概念正在升温。
“10月26-29日在北京将要召开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今年是国家‘十二五’时期的收官之年,“十三五”环保规划也在积极编制当中,‘十三五’的环保产业发展值得期待。”王文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