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内蒙古和甘肃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
“国家选择在内蒙古和甘肃开展试点,主要是考虑到两地是风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消纳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弃风、弃光现象比较严重的区域。”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分析。
《意见》提出了试点的目标,即试点地区在加强电力外送、扩大消纳范围的同时开展就近消纳试点,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传统能源调峰配合形成局域电网,降低用电成本,形成竞争优势,促使可再生能源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高虎解释,一个地区的消纳能力在没有承接外来转移产业的前提下,短期内是不会有明显变化的,所以就近消纳的本质就是在消纳能力一定的情况下,发电权在火电、水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各种电源之间如何重新分配等问题,改革难度不小。
内蒙古和甘肃限电现象严重
尽管风电、光伏发电增长迅速,但“弃风”、“弃光”是困扰行业发展的难题。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1-9月,全国弃光率为10%,而甘肃弃光率达28%,居全国之首。而今年上半年弃风率为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弃风限电主要加重在蒙西(弃风率20%)和甘肃(弃风率31%)等地。
一位光伏发电企业的负责人介绍,今年他们在甘肃金昌的光伏电站最大限电90%,只有10%出力,常年限电,是目前公司所有电站中限电最为严重的。
鉴于形势如此严峻,《意见》提出,试点方案应结合地方特点,允许大胆探索,只要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影响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又有利于实现就近消纳,就可以试行,通过实践检验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火电和自备电厂都应调峰配合
《意见》提出四项试点内容,首先是可再生能源在局域电网就近消纳。
发改委要求,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传统能源调峰配合形成局域电网,减少外送线路建设需求,探索在试点地区局域电网内考虑输电距离因素测算确定输配电价,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促进可再生能源积极消纳的良性循环。
“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传统能源调峰配合的局域电网是新事物。”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世江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过去传统能源不愿意参加可再生能源的调峰,现在要求其参加是一个进步。
“至于说传统能源怎么参与,方式还不明确,这就需要试点去探索。”王世江介绍,既可以选择强制让火电做出一部分牺牲,也可以选择制定调峰电价,估计后一种可能性不大。
发改委还要求,通过企业自备燃煤火电机组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履行调峰义务,参与交易,提高调峰能力,加大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力度。“提出自备电厂要参与调峰,要给可再生能源电力让出空间。这是一个新的变化。”秦海岩分析。
试点的第二项内容为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并逐步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鼓励可再生能源供热以及实施电能替代,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力消费,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建立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权
试点的第三项内容为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权。
具体而言,通过建立优先发电权,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年度安排原则,实施优先发电权交易,并在调度中落实,努力实现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建立利益补偿机制,鼓励燃煤发电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进行调节。
“过去在一个区域的年度发电安排中,并没有为可再生能源做出专门计划。”秦海岩分析,现在有了计划的优先电量,为以后的优先调度打下了基础。
高虎则认为,既然要建立优先发电权,为什么还要开展优先发电权交易?对优先发电权交易如何理解估计要等到电改配套系列中的相关文件出台之后才能清楚。
此外,发改委要求两试点地区,试点其他鼓励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运行机制。包括,鼓励对燃煤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对热电联产机组加装蓄热器,实施深度调峰,提高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充分发挥抽水蓄能机组和储能设备的快速调峰能力,实施风光水储联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