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据主流媒体报道1,国务院近日颁发了就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国将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其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将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与当下积极推进的电改思路一致。“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同时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评论电改推进信号强烈。本次意见在年初九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凸显出国家对放开价格管制,推动电价改革的决心。作为重要公共事业和公益性领域,农业及居民用电价格仍将由政府决定,并非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未来,居民电价将继续采用阶梯制;工商业等竞争性用电价格管制将逐步放开,从而减轻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但在此轮电价改革中,仍将对高能耗产业及落后工艺等实施差别电价;电解铝和水泥等行业将施行基于单位能耗超定额加价政策。在推行电价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效防止电价改革对高能耗落后产业的补贴、支持。
电改主线不变,上网电价将逐步放开。此次意见即强调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改精神更突出了煤电联动和标杆电价等当前政策需要考虑的供需矛盾及成本问题,例如在标杆电价的基础上延伸出脱硫脱硝等环保电价。同时,输配电价和发售电价的分开暗示了在此次价格改革规划中,输配仍将为电网所垄断并作为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由政府核定,且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而售电价格将会引入市场竞争,与此前九号文的内容一致。
电改试点有望在全国各省加速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