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大气污染排放物目标将进一步减少,其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将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除此之外,2012年12月,环保部正式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15年,我国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12%、13%、10%,且针对该时期重点项目将投资约3500亿元,其中二氧化硫治理项目投资约730亿元,氮氧化物治理项目投资约530亿元,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投资约470亿元。以上因素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
2015年8月2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发第三十一号“主席令”,正式发布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66.94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33%。2014年,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62.97万亿立方米,同比下降5.93%。
内容选自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大气污染治理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评估报告》
2008-2014年中国工业废气排放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新环保法通过以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进步。四个进步之一就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第二,坚持源头治理,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相关制度。第三,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对目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来源于燃煤、工业、机动车的实际作了具体规定,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也作了明确要求。第四,加大了处罚的力度。新法条文有129条,其中法律责任条款有30条,规定了大量具体的有针对性措施,并有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我国的废气治理设施与能力在一步一步完善,全国废气治理设施数量规模由2008年的174164套增加至2014年的544230套,且主要是除尘设施数量的增加。而随着设备数量的增加,我国废气治理设施整体处理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2008-2014年中国废气治理设施拥有量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总体上响应了生态文明和绿色化发展的要求,但是有关规定能得以落地的具体实施措施仍待制定。新法中新增的如提高油品质量标准、提高燃煤洗选比例等规定或将在油品、煤的清洁化利用和监测三个领域利好环保产业。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等内容作出的规定有利于我国大气污染治理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