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发布。根据《标准》要求,明年起,我市将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的设计标准。标准提高后,每平方米建筑可再节约标煤2.8千克。
新标准对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指标、耗热量指标限值、窗墙面积比等方面的要求有了较大提升。自2016年1月1日起,新建、扩建居住建筑一律执行新标准;在此之前已正式受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项目,仍可按原标准执行。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全过程管理机制,切实把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凡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