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1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不超过31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授予价格为不低于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永清环保股票均价的50%,即17.62元/股。同时公司公告,拟择机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股票将于8月24日复牌。
方案显示,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达249人,包括: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核心岗位人员及子公司高管,几乎覆盖了永清环保现阶段全部高管和骨干。永清环保近年的发展,延伸了包括在土壤修复、垃圾焚烧发电等固废处理环保领域的产业链,本次将股权激励的范围延伸至子公司核心人员,有利于调动公司整体的积极性,确保激励效果的实现。本次方案中,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7.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5%;并充分考虑未来几年的人才需求,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1.58万股,占总股本的0.15%。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普通股。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额的10%。
该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自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对应业绩考核条件分别为:以2014年度为基准,公司2015年至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25%和210%。
与一般的的激励方案相比,永清环保本次股权激励股票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较高,这充分彰显了永清环保核心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随着本次股权权激励的实施,永清环保将逐步建立起一套贯穿上下的激励机制体系,这有利于公司抓住我国环保产业的大好机遇,推动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该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期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同时,为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公司拟择机推出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但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正式成立,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
相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将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能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