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下发了《承德市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这一方案要求,2015年内承德市将完成所有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燃煤发电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达到严于国家标准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年底前不能如期完成升级改造并达到地方排放标准的机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根据《方案》,承德市将严格把控燃煤发电机组准入关口。全市新建和在建燃煤发电机组须同步建设先进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地方排放标准。同时,各县、区所有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要采用湿式静电除尘装置等经过审查论证、技术可行的先进成熟技术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保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年底前达到地方排放标准。
本次升级改造完成情况将纳入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内容。同时,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利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年内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