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政府同意,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局联合发布《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年)》,明确了太湖流域湿地区、长江沿江湿地区、淮河流域湿地区和滨海湿地区的保护任务,到203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282万公顷以上;并将湿地保护任务分解到各省辖市。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是自然界生产力最高的生态系统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之一,被誉为“大地之肾”。“然而,这些年来,随便砍伐树木、侵占湿地的现象相当普遍。”省湿地保护站副站长姚志刚告诉记者,随着开发强度的增强,最近十多年来,全省自然河流湿地减少9.8万公顷,湖泊湿地减少10.6万公顷;近三十年来,全省有8个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湖泊消失;外来物种入侵威胁严重,水葫芦、水花生、互花米草等入侵物种在湿地区域快速繁殖,威胁本土湿地生物多样性。如不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将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区域生态安全。
姚志刚介绍说,此次出台的《保护规划》,首先明确了湿地保护中远期目标:2015~2020年,重点加强对长江、淮河、太湖、洪泽湖、宝应湖、骆马湖、里下河湖荡、滨海湿地等重要湿地区域内保存较好的自然湿地抢救性保护与退化湿地生态修复治理,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0%;到203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282万公顷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5%,全省湿地生态质量下降、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不利趋势得到根本扭转。
“目前全省湿地面积就是282万公顷,为什么到2030年并没有增加呢?”记者问。“确保面积不减少已经是很艰巨的任务,这282万公顷实际上是我省湿地保有量的红线,不能再被侵占了。”姚志刚说。
“《保护规划》把湿地的重要性提高到与森林资源一样的高度。”省林业局局长夏春胜说,下一步,我省将依法建立湿地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执法体系,严厉打击乱垦滥占湿地和非法利用湿地资源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