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北省质监局获悉,在省质监局下达的2015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156个项目计划中(第一批),涉及环保、节能类20项,涉及农业生态保护、清洁生产、节水节能类12项,防治污染类标准占第一批计划的20.5%。
据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大我省治理污染成效,我省不断加大污染防治类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用标准的实施规范产业发展过程中防污治污力度。今年2月,我省发布实施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等一批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地方标准。围绕“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服务绿色发展”,今年我省还将在“森林及海洋资源保护、土地及矿产资源保护、生态及环境保护”等3个领域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力争完成10项以上标准项目。
省标准委要求,各标准提出单位要尽快把计划落实到标准起草单位,标准起草单位要立即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组,确保在一年内完成标准制定任务。涉及亟须制定地方标准的重要项目要加快进度,尽早完成。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我省围绕“控制煤炭燃烧,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利用,普及节能保温建筑技术、变频节电新技术、节能环保新锅炉、农村户用无烟锅炉”等八个方面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完成22项相关标准的制定。
在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审定发布了《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等系列标准。该类标准的实施为我省控制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法规依据。制定了农村秸秆能源化利用系列标准。制定发布了《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器》、《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技术要求》、《生物质燃料温室大棚增温炉》等,对秸秆能源化利用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措施、环保排放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指导全省禁止秸秆焚烧、开展秸秆能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