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12日,国家节水型城市督查考核组专家一行6人来泰安市进行了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经过严格的现场复查考核,泰安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考核工作。
在泰期间,复核组听取了泰安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汇报,对泰安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考核指标等三大类共26项指标的符合性进行了全部复查。
经过复查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泰安市节水管理基础工作扎实,节水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节水效果显著,从考核标准的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及技术考核指标来看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大节水技术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城市节水规划,加快开展雨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等工程建设;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全面实施非居民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大节水宣传、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资力度。
副市长陈湘安出席工作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