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宁夏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出炉,确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计划目标。
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是以去年排放数据为基数制定。2014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1.98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1.6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7.7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0.40万吨。根据2015年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采取的减排措施,我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2.29万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6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6.88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38.79万吨以内。
目前,自治区政府已将计划下达全区,各地已将任务分解到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涉及的重点项目,包括大气污染总量减排、废水污染物总量、农业源减排。其中,银川市涉及126个项目,石嘴山市涉及51个,吴忠市涉及143个,固原市涉及43个,中卫市涉及79个,宁东地区涉及27个。
为保证顺利完成任务,计划配套了奖惩考核制度:对照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地区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经自治区政府审定向社会公布,并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