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能集宁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5〕966号),标志着内蒙古京能集宁热电2×350MW供热机组工程正式获得核准。
内蒙古京能集宁热电2×350MW供热机组工程建设两台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工程总投资35.82亿元,年发电量38.5亿千瓦时,供热面积约919万平方米,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内蒙古电网。工程建成后将缓解当地供热、供电紧张局面,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自2011年集团与乌兰察布市签订《内蒙古京能集宁热电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以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京宁热电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于2014年12月31日纳入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取得项目“大路条”,随后取得了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于2015年6月底上报项目核准申请书,7月23日正式获得核准。
下一步,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执行概算,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推动公司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