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今后,所有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一律停止按面积收费,实行计量计价收费。
据悉,2014至2015年度冬季采暖期是《山东省供热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采暖期,我市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从统计数据看,供热分户计量实现了节能节费双赢:平均节能率15%,平均节费额352元。
按照省里规定,凡是新建建筑和完成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施计量收费,特别是既改建筑和供热企业主导安装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必须全部实施计量收费。今年,全市共落实改造项目33个,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改造9.2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