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安全不仅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更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今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一时之间,全国各地都在行动起来,向水污染宣战。
然而,水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单靠“水十条”的约束能否有效开展治理、治理的过程中又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近日,农工党中央举办了“第十届中国生态健康论坛”,其间民主党派成员为水资源保护提出了建议。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民主党派专家都有哪些建议。
建立水生态文明体系 统筹破解“九龙治水”
长期以来,在水污染治理领域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九龙治水”。“九龙治水”,顾名思义,即多条龙治水,结果没有龙去管行云布雨之事。水污染问题,涉及决策、经济、环保、民生等方方面面,怎样有效统筹以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的局面呢?
在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看来,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水生态文明的“统一战线”,就是要在制度层面做好水资源利用与水污染防治的系统统筹,建立健全水资源和水环境一体化管理体制。
今年,农工党中央将“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利用”作为年度大调研的课题。刘晓峰作为课题组负责人之一,参与了其中绝大多数的调研活动。由于水污染问题难以解决的相当一部分问题是源于权责不够明晰,他建议进一步统筹水权管理,涉及资源分配、污染防治等不同方面的问题明确划归不同部门。
河流湖泊等水域的污染在我国水污染中尤显严重。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流域水体的流动具有跨区性甚至跨国性,而水污染防治的属地行政监管的区域性局限,可能造成上游排污、下游遭殃和上游造福、下游享福等权利义务不均衡和结果不公平的现象。
民革重庆市委会主委杨天怡经过调研发现,三峡库区乃至长江上游水体就存在这种污染长期积累却没有人牵头处理的情况。
杨天怡希望,能由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牵头建立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联防联控机制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建立三峡库区跨省污染联控机制,并建立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
农工党中央委员常纪文对这种流域污染防治的联动很实赞同。不过,他更希望能建立国家层面流域污染防治区域联动体制,真正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协调、统一责任、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应急和统一服务。
两手一同发力 市场政府共推防治
作为“水十条”的制定参与人,农工党党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部主任王东认为,投入偏少、市场失灵,经济上的长效机制未建立,是水污染治理的另一难题。
那么水污染防治究竟应该由谁来投入?怎样进行投入呢?王东建议,以政策培育市场,以市场驱动治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中,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激励机制是可行的措施。
农工党党员、环保业者李云生则非常推崇将公私合营模式(简称PPP)引入水污染治理。李云生所说的PPP,是基于法律、行政和市场等手段,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种合作方式,判断其成功的标准,是效率与效益,即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环境的改善效益。在他看来,政府主体和社会资本都应当参与到污染治理当中来。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当简政放权、保障公众利益、完善信用机制。
民进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孙太利也强调,国家在支持民间资本投入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同时,也应建立设立保护修复水资源专项资金,加大对地方政府保护水资源专项配套资金的投入和监管力度。为此他还在今年两会之际,专门向大会提交了相关提案。
完善法律体系 以法制保障水污染治理
2009年2月,江苏盐城市水源因企业偷偷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而遭受污染,城区大面积停水,受影响的居民多达数十万。这固然有不法企业只顾追求利益的原因,也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企业违法成本低有关。
在7月初于天津召开的中国生态健康论坛上,农工党中央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郑丙辉举出这么一个例子,并给出他的分析。他说,“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这是违法排污行为屡禁不止的重大因素。
郑丙辉建议从以下方面来完善与水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具体来说,应做好以下几点: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区制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从法律层面明确保护区及上游流域面源污染的防治要求,并明确具体的控制目标、措施和责任;建立水源保护区、流域上游地区生态补偿制度。
刘晓峰则建议,在《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基础上,催生制定一部《清洁水法》。从法律上建立完善治水、用水统筹协调机制,建立起政府、企业、公众一体化的多元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