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取消废钢铁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后,新的优惠政策何时出台一直是废钢铁从业者关注的问题。近日,国家财税发布78号通知,指出对报废汽车、报废摩托车、报废船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农机具、报废机器设备、废旧生活用品、工业边角余料、建筑拆解物等产生或拆解出来的废钢铁作为炼钢炉料,自7月1日起可以享受30%的退税比例。
在今年废钢铁价格一路下行,行业整体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出台退税政策,无疑给市场带来一丝暖意。 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退税优惠吗?退税新政对废钢行业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废钢铁回收利用在钢铁工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其实,废钢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并非首开先例,在2009年的时候,废钢企业全额征收增值税并按期返还70%,2010年全额征税按期返还50%,2011年取消优惠政策,对废钢企业按照17%的增值税收税。其后,关于废钢增值税退税的传闻不绝于耳,2013年曾一度传出退税政策即将公布,但最终没有下文;直至近日,废钢退税政策重新开启。
伴随着我国钢铁工业的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国内钢铁积蓄量已经突破60亿吨,预测2020年可以回收废钢积蓄量将达到110亿吨。废钢作为一种载能节能资源,用废钢炼钢可以节约大量的能耗,譬如废钢炼钢较铁矿石炼钢可节能60%(吨钢节约0.4吨焦炭或1吨原煤),可节约用水40%;另外废钢炼钢能够大幅度减少“三废”的产生,减少碳排放,可减少86%的废气排放。可减少76%的废水排放,可减少72%的废渣排放。作为一种无限循环使用的再生能源,废钢循环周期在8~30年不等。
不过由于国内高炉占比过高,达到90%左右,加之2014年以来铁矿石价格大幅下跌,目前国内废钢行业盈利情况不佳,少数商家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1994年国内钢铁企业消费3120万吨废钢,直至2014年废钢消费量仅仅增长了2.7倍,为8830万吨。相比于同期的国内钢铁业发展,废钢行业步伐偏慢。
仔细审视通知文件,我们会发现废钢增值税退返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除了对于产品原料占比95%以上,炼钢炉料符合《废钢铁》(GB4223-2004)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对相关废旧产品拆解规定了资质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以外;通知还要求纳税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另外炼钢炉料的销售对象应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或《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并公告的钢铁企业或铸造企业。
如此看来,这份惊喜享受条件较为苛刻。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对加工场地、加工设备、环保达标、管理规范、专业化、规模化都有较高的要求,截至目前国内仅有140家企业符合准入条件。因此此次废钢退税政策可享受的企业并不多,以当前华东废钢售价1150元/吨(不含税)为例,企业可以享受到58.65元/吨的返税,这将缓解一部分企业的压力。
不过,自2011年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取消之后,由于各地区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国内废钢铁行业即面临着“不同地区不同税点”的局面。国内多数钢厂废钢采购实际税点在10%~14%之间,个别地区低至7%,部分地区全额征收17%。以华东地区为例,各省份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部分散户还可以选择无票销售的模式与大型企业竞争。
综上来看,废钢退税新政颁布以后,部分大型废钢铁加工中心会缓解一部分压力,但是中小企业因为条件限制不能享受退税。笔者认为,后期国家必将加大税收监管力度,一些散户无票销售模式会受到冲击,因此整个废钢行业将继续洗牌,短期内不会出现因为税收政策变化而带来多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