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邯郸市环保局获悉,全省2015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由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达。预算拨付邯郸市大气治理专项资金3.46亿元,居全省第二位。
本次资金由各市政府在确保完成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散煤替代、燃煤锅炉改造、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拔烟囱(燃煤锅炉淘汰)以及黄标车淘汰六项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基础上,统筹用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和《2015年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该项资金的到位,必将提供扎实的资金保障,确保邯郸市大气治理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