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按照晋宁县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部署,于6月13日至19日开展了以“节能有德 节俭有道”和“低碳城县 宜居可持续”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晋宁县司法局干部职工踊跃参与,通过网络学习下载“节约用水”、“绿色出行,低碳办公”等宣传画,并印制张贴在办公室;用手机平台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节能法律意识;开展能源紧缺体验;请每一位干部职工诵读一句节能宣传标语等灵活的方式在全局营造良好氛围,时刻提醒每位干部职工身体力行,提高节能意识。此外,制作节能低碳宣传PPT开展集中宣传,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认识和了解低碳生活的概念和吸引力,从而选择低碳生活方式、养成低碳生活习惯。
推行公共机构节能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降低运行成本、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搞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事关节约型社会建设,我们每一个公共机构都责无旁贷。倡导低碳生活,创造绿色家园,我们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节省每一张纸;少乘汽车,多步行,少制造垃圾,多开动脑筋变废为宝;关闭不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从点滴做起,培养低碳意识,养成低碳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