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节能标准化工作,近日,四川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旨在充分发挥标准对节能产业转型升级倒逼作用,加快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着力强化节能标准实施监督,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节能产业质量效益。《方案》要求,到2020年,制修订节能地方标准50项以上,建设省级以上节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5个左右,使全省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趋于完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实施与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产业政策、技术研发与标准结合更加紧密,标准自主研发能力和创制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标准支撑节能产业发展作用更加凸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
为此,《方案》明确了健全工作机制、构建标准体系、强化实施监督等相应的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各地建立联合推进机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推动和协调配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的跟踪监控,加大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行为整治力度,创新标准审查和咨询评议机制,加强能效能耗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实施评估,确保强制性能耗能效指标落地见效。推动各类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节能标准制定,提升“四川技术”“四川标准”主导权和话语权,逐步建立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地方标准为辅,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符合全省实际的节能标准体系,开展“科研标研同步”、“技术标准融合”行动,促进节能科技成果向标准加速转化。
《方案》特别强调了强化实施监督。要求各地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标准、开展试点示范、强化节能标准化服务。要求加强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将强制性标准实施纳入各地节能目标考核,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企业执行标准监管,加强能效标识产品管理,加强建筑工程能效管理,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引导推荐性节能标准的实施。
为促进以上目标措施的顺利实施,《方案》还制定了加大节能标准化科研支持力度、加大节能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等保障措施,并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了各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