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经信委获悉,重庆市出台《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简称《方案》),标志着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所谓电力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按照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直接进行的购售电交易,电网企业按规定提供输配电服务。
《方案》规定,参与试点的电力用户支付的直接交易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含电损)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直接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集中交易等方式确定,不受第三方干预。
据介绍,电力直接交易主要针对用电大户,即用电电压等级原则在110千伏以上,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年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大工业用电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十大战略新兴产业年用电量可放宽至1000万千瓦时以上)。参与试点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可向当地经信委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在我市统一的电力交易平台上完成企业基本信息注册。
根据试点年度交易电量,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可按市场机制形成交易意向,经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后,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签订年度直接交易三方合同。
据悉,2015年试点年度交易电量规模暂定20亿千瓦时左右,今后根据情况还将逐步增加试点年度交易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