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绿色交通?美丽中国”交通运输行业推选优秀典型节能环保工程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与推选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并按申报要求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查和推选工作。跨市域联合开展的工程,由牵头市申报单位统一汇总,由该市交通运输 局(委)负责初审和推选;省级负责的工程,由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负责组织申报和推选;其他厅管厅属单位的推选工程直接报省厅。
省交通集团公司负责本集团内优秀工程的申报、初审和推选工作。
二、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以收到邮件目标为准)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报厅节能减排中心,省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择优报交通运输部。联系人: 高波,电话:660486(虚拟号),13777830486。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杭州梅花碑4号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
附件:关于开展“绿色交通?美丽中国”交通运输行业推选优秀典型节能环保工程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