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和道路清扫等城市扬尘治理,着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近期,河南省汝州市印发了《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方案》从建筑施工扬尘、房屋拆迁工地扬尘、土石方及垃圾清运、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道路清扫保洁扬尘和城市绿化养护扬尘六个方面,对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
《方案》规定,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标准设置全封闭围挡墙,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硬化,现场出口设置冲洗设施,车辆驶离工地不得带泥上路;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建筑垃圾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闲置5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对其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遇到重污染天气时全部或局部停止施工作业。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无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现象。拆迁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高空拆除作业时不得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遇到雾霾、大风、沙尘暴的极端天气时停止拆迁作业。运送渣土、建筑垃圾及粉状物料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达到密闭运输车辆改装要求,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并安装GPS定位、行车记录仪及相应的监控设施;车辆司机接受道路交通、扬尘控制等岗前教育。城市主干道清扫推行机械化,提高机械化作业频次,每天机扫不少于2—3次。环卫机扫、洒水车驾驶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地段、路线、时间进行机扫和冲刷喷洒作业。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人工清扫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大风、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停止人工清扫作业。城市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防止出现破损及裸露造成扬尘污染。绿化建设的,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密闭围挡,在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方案》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渣土运输单位和个人、道路清扫保洁单位、城市绿化养护企业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约谈部门主要领导,并对责任企业记入行业“黑名单”,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参加招标投标活动。